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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品理博客 &#187; 盗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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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软：盗版Windows更易中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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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6 Nov 2009 06:04:50 +0000</pubDate>
		<dc:creator>品理博客 Pipolife.co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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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微软公司表示，由于盗版用户很少使用安全补丁程序，因此盗版软件更容易感染病毒。微软病毒防护中心项目主管杰夫·威廉姆斯 (Jeff Williams) 根据最新发布的安全报告指出，盗版与病毒感染率息息相关。据威廉姆斯称，盗版用户由于不经常使用Windows更新服务，PC感染率（Malicious Software Removal Tool工具的清理比率）因此会较高。 微软安全报告指出，中国的盗版率是美国的4倍多，但中国用户使用Windows更新服务的频率比美国用户低。 巴西和法国的盗版率也较高，而且这两个国家用户Windows更新服务使用频率也比美国用户低。 不过，微软公布的安全报告无法佐证威廉姆斯的观点。例如，中国的病毒感染率仅为6.7‰，低于全球平均感染率8.7‰。美国的这个数字也高达8.2‰。 另外，2009年上半年法国的病毒感染率为7.9‰，同样低于全球平均感染率。 在微软提及的3个高盗版率国家中，只有巴西可以验证威廉姆斯的观点: 巴西的感染率为25.4‰, 这几乎是全球平均感染率的3倍。 据商业软件联盟5月份统计的数据显示，其他一些高于全球平均感染率的国家同样具备较高的盗版率。 与微软的报告相同，塞尔维亚和黑山的病毒感染率位居世界第一，其病毒感染率高达97.2‰，接近10%。土耳其病毒感染率位居世界第二，为32.3‰。巴西，西班牙和韩国分列3至5位，病毒感染率分别为25.4‰，21.6‰和21.3‰。 据商业软件联盟统计，2008年塞尔维亚的盗版率为74%。土耳其，巴西，西班牙和韩国的盗版率分别为64%，58%, 42% 和43%。相比之下，美国盗版率约为20%，世界平均盗版率为41%。]]></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微软公司表示，由于盗版用户很少使用安全补丁程序，因此盗版软件更容易感染病毒。微软病毒防护中心项目主管杰夫·威廉姆斯 (Jeff Williams) 根据最新发布的安全报告指出，盗版与病毒感染率息息相关。据威廉姆斯称，盗版用户由于不经常使用Windows更新服务，PC感染率（Malicious Software Removal Tool工具的清理比率）因此会较高。</p>
<p>微软安全报告指出，中国的盗版率是美国的4倍多，但中国用户使用Windows更新服务的频率比美国用户低。</p>
<p>巴西和法国的盗版率也较高，而且这两个国家用户Windows更新服务使用频率也比美国用户低。</p>
<p>不过，微软公布的安全报告无法佐证威廉姆斯的观点。例如，中国的病毒感染率仅为6.7‰，低于全球平均感染率8.7‰。美国的这个数字也高达8.2‰。</p>
<p>另外，2009年上半年法国的病毒感染率为7.9‰，同样低于全球平均感染率。</p>
<p>在微软提及的3个高盗版率国家中，只有巴西可以验证威廉姆斯的观点: 巴西的感染率为25.4‰, 这几乎是全球平均感染率的3倍。</p>
<p>据商业软件联盟5月份统计的数据显示，其他一些高于全球平均感染率的国家同样具备较高的盗版率。</p>
<p>与微软的报告相同，塞尔维亚和黑山的病毒感染率位居世界第一，其病毒感染率高达97.2‰，接近10%。土耳其病毒感染率位居世界第二，为32.3‰。巴西，西班牙和韩国分列3至5位，病毒感染率分别为25.4‰，21.6‰和21.3‰。</p>
<p>据商业软件联盟统计，2008年塞尔维亚的盗版率为74%。土耳其，巴西，西班牙和韩国的盗版率分别为64%，58%, 42% 和43%。相比之下，美国盗版率约为20%，世界平均盗版率为4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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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八年，微软学会反盗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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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Oct 2009 08:04:19 +0000</pubDate>
		<dc:creator>品理博客 Pipolife.co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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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802年，一位费城的商人从广州带回了印有乔治.华盛顿肖像的玻璃，并印制了许多张肖像。之后此商人被肖像的原作者—一位美国画家，告上了法庭。这幅肖像现在就印在一美元纸币上，这就是美国和 中国之间第一起关于著作权的案例。10 月27日，广州，在对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存在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表示不满的同时，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反复以微软及其创始人为正面典范，“正是因为比尔.盖茨的创意得到了保护，才使得成千上万的人获益匪浅。”客观而言，进入中国18年来，微软反盗版之路已由早期的坷坎步入今天的相对平坦，这是微软的进步，从另一侧面看，这又何尝不是中国政府与民间知识产权意识及手段在逐渐提升的有力证明？ “Windows 7 简体中文版，20元一套，要不要？”这一幕发生在7月底的北京中关村，距10月23日微软正式发布 Windows 7 操作系统还有三个月时间。 正版 Windows 7 还没有上市，盗版已经横行天下。对此，微软已经料到了。不过，这一次，微软显然有备而来。 Windows 7 中新的反盗版技术、面向中国大陆地区的全球最低价“399元”，都让微软大中国区总裁梁念坚感觉到了几许轻松，更何况，微软中国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已进入“蜜月期”。 不受欢迎的垄断者 在软件行业，盗版几乎是不可避免。 早在中国人还没有计算机的1976年2月3日，比尔·盖茨就给电脑爱好者们写了一封公开信，抱怨未经授权使用 Altair BASIC 的情况太普遍，导致新成立的微软公司回报甚微。这封信相当有名，被看作是软件通过商业授权获取收入的真正开端。 1992年，微软进入中国，四年后，比尔·盖茨来到上海，非常兴奋，但他也非常困惑，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用Windows软件，此时的微软中国业绩却惨不忍睹，其销售额竟然连马来西亚都比不上。 商业软件联盟（BSA）和IDC所做的一项研究表明，2006年时，全球PC软件的盗版率高达35％。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盗版率高达90%。在中国，花十几元人民币就可以买到盗版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和其他软件。 气愤之下，1998年，比尔·盖茨在《财富》（Fortune）杂志上向全世界说：中国人不 花钱买软件，喜欢偷（steal）。但“只要他们想偷，我们希望他们偷我们的”。“中国人是小偷”的说法在中国用户中非常著名，并被理解成“因为用户会上瘾，可以算出未来微软十年的收成”。 微软官方一直未就这一事件作出解释，直到2008年11月，微软再次因“黑屏事件”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时，微软公司（中国）研发集团主席张亚勤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对这一说法，我特地询问了比尔·盖茨，他否认这样的说法。” 1999年4月28日，生产加湿器的北京亚都科技公司收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的传票。起诉状的简单内容是：亚都公司使用了盗版软件，微软要求赔偿220万元。 这一案件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美方证词由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华盛顿州州务卿芒罗亲笔签名，显然得到了美国政府方面的支持。 把亚都推上被告席，其实只是微软规模庞大的反盗版计划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据称，当时微软准备投入超过１亿美元的资金，调动全国一些中心城市的公证、执法力量，将许多中国知名企业列入调查名单，包括深圳华为、北大方正。 当时据有关专家估计，如按亚都公司50台电脑，微软公司要求赔偿220万元计算，中国消费者至少要支付2000亿元的赔款。 尽管亚都表示，确有部分电脑安装了非正版微软软件，但这一举动在中国引发的反弹和口水几乎把微软淹没。微软在中国的“大棒政策”激发了中国民众的反微软浪潮，当这一事件还在诉讼阶段，就导致了微软当时的中国区总裁、传奇女人吴士宏的下台。 政府合作带来的甜头 微软在中国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反盗版，所以，历任微软中国领导人的去留与沉浮，都与反盗版一事密切相关。 1999年底，高群耀领导微软中国，他一方面扮演着“亲善使者”的角色，每年都要拜会北京市长，每到一地都拜会当地首脑。另一方面，他致力于打击盗版和政府公关，曾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成立反盗版AP部。 与前任吴士宏相比，高群耀在打击盗版一事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微软自己成立反盗版AP部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行得通吗？所以，高群耀任职短短两年，迅速离去。 随后唐骏上任，唐骏对中国市场有自己的理解，他对微软总部说：“微软在中国的角色就是配合政府，安安分分地做一个企业公民，不能速成，只能缓进。” 在唐骏任职期间，有一件大事发生了，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但在中国刚加入WTO之际，能给微软中国带来的影响还不大。 唐骏还是发挥了自己长袖善舞的优势，2002年6月，微软CEO鲍尔默在唐骏的说服下和国家计委签下了62亿元的合作协议，微软承诺向中国国内企业提供出口订单、人才培养、输入资金和管理经验、技术转让、产品本地化和开放源代码。 由此，微软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开始走上正轨。但这是个“付出”的阶段，而且没有大力度打击盗版，微软的利润从何而来？于是，唐骏很快就被换成了来自摩托罗拉的陈永正。 2006年4月3日，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领包括111家中国企业代表在内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美国，参加在华盛顿举行的第17届中美商务贸易联合委员会。除了对双方贸易进行谈判外，知识产权的切磋也成为重要内容。在达成的40亿美元采购大单中，与微软达成的数亿美元的软件合同赫然在目。 就在与微软签署软件合同的同时，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等三大部委在4月6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这是微软在华十年中，最重要的一刻，也是微软与政府合作的第二步反盗版措施所获得的实质性突破。 不久之后，微软中国再次迎来发展高峰。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李瀛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802年，一位费城的商人从广州带回了印有乔治.华盛顿肖像的玻璃，并印制了许多张肖像。之后此商人被肖像的原作者—一位美国画家，告上了法庭。这幅肖像现在就印在一美元纸币上，这就是美国和 中国之间第一起关于著作权的案例。10 月27日，广州，在对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存在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表示不满的同时，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反复以微软及其创始人为正面典范，“正是因为比尔.盖茨的创意得到了保护，才使得成千上万的人获益匪浅。”客观而言，进入中国18年来，微软反盗版之路已由早期的坷坎步入今天的相对平坦，这是微软的进步，从另一侧面看，这又何尝不是中国政府与民间知识产权意识及手段在逐渐提升的有力证明？</p>
<p>“Windows 7 简体中文版，20元一套，要不要？”这一幕发生在7月底的北京中关村，距10月23日微软正式发布 Windows 7 操作系统还有三个月时间。</p>
<p>正版 Windows 7 还没有上市，盗版已经横行天下。对此，微软已经料到了。不过，这一次，微软显然有备而来。</p>
<p>Windows 7 中新的反盗版技术、面向中国大陆地区的全球最低价“399元”，都让微软大中国区总裁梁念坚感觉到了几许轻松，更何况，微软中国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已进入“蜜月期”。</p>
<p><strong>不受欢迎的垄断者</strong></p>
<p>在软件行业，盗版几乎是不可避免。</p>
<p>早在中国人还没有计算机的1976年2月3日，比尔·盖茨就给电脑爱好者们写了一封公开信，抱怨未经授权使用 Altair BASIC 的情况太普遍，导致新成立的微软公司回报甚微。这封信相当有名，被看作是软件通过商业授权获取收入的真正开端。</p>
<p>1992年，微软进入中国，四年后，比尔·盖茨来到上海，非常兴奋，但他也非常困惑，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用Windows软件，此时的微软中国业绩却惨不忍睹，其销售额竟然连马来西亚都比不上。</p>
<p>商业软件联盟（BSA）和IDC所做的一项研究表明，2006年时，全球PC软件的盗版率高达35％。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盗版率高达90%。在中国，花十几元人民币就可以买到盗版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和其他软件。</p>
<p>气愤之下，1998年，比尔·盖茨在《财富》（Fortune）杂志上向全世界说：中国人不 花钱买软件，喜欢偷（steal）。但“只要他们想偷，我们希望他们偷我们的”。“中国人是小偷”的说法在中国用户中非常著名，并被理解成“因为用户会上瘾，可以算出未来微软十年的收成”。</p>
<p>微软官方一直未就这一事件作出解释，直到2008年11月，微软再次因“黑屏事件”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时，微软公司（中国）研发集团主席张亚勤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对这一说法，我特地询问了比尔·盖茨，他否认这样的说法。”</p>
<p>1999年4月28日，生产加湿器的北京亚都科技公司收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的传票。起诉状的简单内容是：亚都公司使用了盗版软件，微软要求赔偿220万元。</p>
<p>这一案件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美方证词由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华盛顿州州务卿芒罗亲笔签名，显然得到了美国政府方面的支持。</p>
<p>把亚都推上被告席，其实只是微软规模庞大的反盗版计划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据称，当时微软准备投入超过１亿美元的资金，调动全国一些中心城市的公证、执法力量，将许多中国知名企业列入调查名单，包括深圳华为、北大方正。</p>
<p>当时据有关专家估计，如按亚都公司50台电脑，微软公司要求赔偿220万元计算，中国消费者至少要支付2000亿元的赔款。</p>
<p>尽管亚都表示，确有部分电脑安装了非正版微软软件，但这一举动在中国引发的反弹和口水几乎把微软淹没。微软在中国的“大棒政策”激发了中国民众的反微软浪潮，当这一事件还在诉讼阶段，就导致了微软当时的中国区总裁、传奇女人吴士宏的下台。</p>
<p><strong>政府合作带来的甜头</strong></p>
<p>微软在中国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反盗版，所以，历任微软中国领导人的去留与沉浮，都与反盗版一事密切相关。</p>
<p>1999年底，高群耀领导微软中国，他一方面扮演着“亲善使者”的角色，每年都要拜会北京市长，每到一地都拜会当地首脑。另一方面，他致力于打击盗版和政府公关，曾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成立反盗版AP部。</p>
<p>与前任吴士宏相比，高群耀在打击盗版一事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微软自己成立反盗版AP部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行得通吗？所以，高群耀任职短短两年，迅速离去。</p>
<p>随后唐骏上任，唐骏对中国市场有自己的理解，他对微软总部说：“微软在中国的角色就是配合政府，安安分分地做一个企业公民，不能速成，只能缓进。”</p>
<p>在唐骏任职期间，有一件大事发生了，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但在中国刚加入WTO之际，能给微软中国带来的影响还不大。</p>
<p>唐骏还是发挥了自己长袖善舞的优势，2002年6月，微软CEO鲍尔默在唐骏的说服下和国家计委签下了62亿元的合作协议，微软承诺向中国国内企业提供出口订单、人才培养、输入资金和管理经验、技术转让、产品本地化和开放源代码。</p>
<p>由此，微软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开始走上正轨。但这是个“付出”的阶段，而且没有大力度打击盗版，微软的利润从何而来？于是，唐骏很快就被换成了来自摩托罗拉的陈永正。</p>
<p>2006年4月3日，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领包括111家中国企业代表在内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美国，参加在华盛顿举行的第17届中美商务贸易联合委员会。除了对双方贸易进行谈判外，知识产权的切磋也成为重要内容。在达成的40亿美元采购大单中，与微软达成的数亿美元的软件合同赫然在目。</p>
<p>就在与微软签署软件合同的同时，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等三大部委在4月6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这是微软在华十年中，最重要的一刻，也是微软与政府合作的第二步反盗版措施所获得的实质性突破。</p>
<p>不久之后，微软中国再次迎来发展高峰。<br />
<em>(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李瀛寰)</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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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宣布起诉迅雷</title>
		<link>http://blog.pipolife.com/archives/151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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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Oct 2009 08:13:58 +0000</pubDate>
		<dc:creator>品理博客 Pipolife.co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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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网络视频反盗版纠纷再起,今天(28日)下午,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版权问题发起对迅雷网的法律诉讼.而迅雷方面则回应说,迅雷的版权影视内容远远超过搜狐与优朋普乐. “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由搜狐网、激动网、优朋普乐等共同发起成立.该联盟称,今后的所有的联合行动将不分地域展开,只有有盗版网站以盗窃的事实存在,联盟就将集中整合各成员资源在侵权地实施大规模诉讼. 此前,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已经发起了针对优酷网的版权诉讼. 在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中,反盗版联盟还特别提醒广告主在优酷、迅雷网站上投放广告的时候注意法律风险.该联盟表示,“本次行动并没有针对广告主”,“我们愿以百分之百的诚意留出时间给广告主纠正”,但“我们保留随时追加连带诉讼责任的权利.” 针对反盗版联盟的法律行动,迅雷同样在当天下午召开发布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迅雷COO罗为民表示,反盗版联盟此举是“以维权之名行围剿之实”. 罗为民表示,迅雷的版权影视内容是搜狐的10倍,是优朋普乐的5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网络视频反盗版纠纷再起,今天(28日)下午,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版权问题发起对迅雷网的法律诉讼.而迅雷方面则回应说,迅雷的版权影视内容远远超过搜狐与优朋普乐.</p>
<p>“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由搜狐网、激动网、优朋普乐等共同发起成立.该联盟称,今后的所有的联合行动将不分地域展开,只有有盗版网站以盗窃的事实存在,联盟就将集中整合各成员资源在侵权地实施大规模诉讼.</p>
<p>此前,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已经发起了针对优酷网的版权诉讼.</p>
<p>在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中,反盗版联盟还特别提醒广告主在优酷、迅雷网站上投放广告的时候注意法律风险.该联盟表示,“本次行动并没有针对广告主”,“我们愿以百分之百的诚意留出时间给广告主纠正”,但“我们保留随时追加连带诉讼责任的权利.”</p>
<p>针对反盗版联盟的法律行动,迅雷同样在当天下午召开发布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迅雷COO罗为民表示,反盗版联盟此举是“以维权之名行围剿之实”.</p>
<p>罗为民表示,迅雷的版权影视内容是搜狐的10倍,是优朋普乐的5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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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个人网售盗版书 淘宝网被判无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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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7 Oct 2009 07:27:21 +0000</pubDate>
		<dc:creator>品理博客 Pipolife.co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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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发现个人卖家杨某在淘宝网上出售盗版图书《盗墓笔记4》之后,对该书享有发行权的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将杨某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推上法庭,要求二者停止侵 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杨某赔偿友谊出版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淘宝网因已及时删除涉案信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友谊出版公司诉称,2008年11月,公司发现杨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盗版的《盗墓笔记4》,杨某的行为侵犯了友谊出版公司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同时,淘宝网公司作为提供交易服务平台的主体,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与杨某构成共同侵权.一审判决后,淘宝公司提出了上诉. 二中院认为,杨某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侵犯了友谊出版公司的专有出版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法律、行政法规仅明确规定了禁止流通和限制流通的物品,并未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审查卖家销售商品的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此外,淘宝网公司在接到警告信后,及时删除涉案图书的相关信息.因此,对于杨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便利条件,不构成共同侵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发现个人卖家杨某在淘宝网上出售盗版图书《盗墓笔记4》之后,对该书享有发行权的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将杨某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推上法庭,要求二者停止侵 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杨某赔偿友谊出版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淘宝网因已及时删除涉案信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p>
<p>友谊出版公司诉称,2008年11月,公司发现杨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盗版的《盗墓笔记4》,杨某的行为侵犯了友谊出版公司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同时,淘宝网公司作为提供交易服务平台的主体,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与杨某构成共同侵权.一审判决后,淘宝公司提出了上诉.</p>
<p>二中院认为,杨某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侵犯了友谊出版公司的专有出版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法律、行政法规仅明确规定了禁止流通和限制流通的物品,并未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审查卖家销售商品的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此外,淘宝网公司在接到警告信后,及时删除涉案图书的相关信息.因此,对于杨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便利条件,不构成共同侵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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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SA认为个人电脑中41%的软件都是盗版</title>
		<link>http://blog.pipolife.com/archives/43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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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Oct 2009 00:25:59 +0000</pubDate>
		<dc:creator>品理博客 Pipolife.co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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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商业软件联盟(BSA)又来了. 商业软件联盟(BSA)有一份最新报告《互联网上的盗版:对安全的威胁》,称个人电脑中41%的软件都是盗版或非授权软件.他们声称个人用户正以惊人的数字从P2P网络和拍卖网站,获得或转让盗版软件.当然BSA从他们的角度出发,认为称这种行为正在伤害经济,也让用户自己面临恶意软件,身份窃取和刑事诉讼等风险. 这份报告着重叙述了在线盗版的规模和影响,并回归了过去一年瞩目的反盗版执法行动.文中特别提到了中国关闭番茄花园,并判处其主要负责人有期徒刑.此外BSA认为拍卖网站淘宝上盛行的盗版软件销售. 国内早就有人认为商业软件联盟(BSA)的报告由于立场问题历来是颇有偏颇.不过从报告的内容来看,人家的确是紧紧盯着国内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商业软件联盟(BSA)又来了.</p>
<p>商业软件联盟(BSA)有一份最新报告《互联网上的盗版:对安全的威胁》,称个人电脑中41%的软件都是盗版或非授权软件.他们声称个人用户正以惊人的数字从P2P网络和拍卖网站,获得或转让盗版软件.当然BSA从他们的角度出发,认为称这种行为正在伤害经济,也让用户自己面临恶意软件,身份窃取和刑事诉讼等风险.</p>
<p>这份报告着重叙述了在线盗版的规模和影响,并回归了过去一年瞩目的反盗版执法行动.文中特别提到了中国关闭番茄花园,并判处其主要负责人有期徒刑.此外BSA认为拍卖网站淘宝上盛行的盗版软件销售.</p>
<p>国内早就有人认为商业软件联盟(BSA)的报告由于立场问题历来是颇有偏颇.不过从报告的内容来看,人家的确是紧紧盯着国内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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