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区联邦法院法官玛莎·佩奇曼(Marsha Pechman)近日做出裁决,驳回针对微软的 Windows Vista 降级使用 Windows XP 涉嫌违背反垄断法的诉讼。
2009年2月份,洛杉矶居民埃玛·阿尔瓦拉多(Emma Alvarado)对微软提起诉讼,指责微软向电脑生产商施压,强迫想要使用 Windows XP 的消费者先购买 Windows Vista 或更新版本的 Windows 7 电脑,然后才能降级使用 Windows XP。
佩奇曼法官认为,阿尔瓦雷多并未证明微软从这种由微软提出、由电脑生产商执行的行为中获利,因此驳回阿尔瓦雷多的诉讼。
佩奇曼表示:“阿尔瓦雷多降级使用 Windows XP 时并未支付额外的费用,因此这无法说明微软不仅没有向用户提供价值,反而从中获利。”佩奇曼的判决结束了这起持续长达一年时间的诉讼案。
微软发言人凯文·库茨(Kevin Kutz)表示:“我们非常高兴,法院认定原告并未在诉讼中提出合理的原由,因此驳回这一起诉。”
尽管阿尔瓦雷多声称,2008年自己为新购置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从 Windows Vista 降级为 Windows XP 操作系统时支付了59.25美元,但微软否认从中获利。
当时,微软发言人表示:“在用户行使这种降级使用操作系统的权利时,微软并未收取或得到任何额外的费用。”
2009年2月,美国一用户向法院状告微软,指责微软向电脑生产商施压,强迫想要使用 Windows XP 的消费者必须先购买 Windows Vista 或更新版本的 Windows 7 电脑,然后才能降级使用 Windows XP 操作系统。但日前美国地区联邦法院法官 Marsha Pechman 做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官认为原告并不能证明微软从这种Windows降级模式中获利。
法官 Marsha Pechman 认为,原告在降级使用 Windows XP 时并未支付额外的费用,因此这无法证明微软从中获利,也不能说明微软没有向用户提供使用价值。由此这起持续了一年时间的诉讼终于结束。
微软发言人表示,“在用户行使这种降级系统的权利时,微软并未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我们非常高兴法官认定原告提出的诉讼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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